深圳大学城合作交流
1、深圳大学城在教育和科研领域展现了广泛的国际合作交流。它与全球顶尖的学术机构紧密合作,如哈佛大学、加州大学、京都大学(日本)、曼彻斯特大学(英国)以及伦敦大学等,共计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学府。
2、深圳大学城的愿景不仅限于国内,其目标是树立国际影响力,成为全球知名的科教园区。这将通过推动学术交流、国际合作,以及提升其在国际教育和科研领域的地位来实现。大学城的长远发展,旨在为国家乃至全球社会做出重大贡献,推动知识创新和人才培养。
3、深圳大学城,作为中国首个由地方政府与知名学府合作创办的研究生院群,于2000年8月启动,目标是推动深圳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提升科技创新实力,提升城市的文化与经济水平,助力深圳迈向现代化。至2012年,深圳大学城已显现出显著的成绩,成为高层次人才培养、科研创新、高科技信息交流以及国际交流的重要平台。
4、深圳大学城的独特魅力,三个学校共享图书馆、食堂,讲座互听,让学术交流无边界。三校合体处,清华、北大、哈工大,路标清晰,展现三校合作的风采。开学典礼盛大,正式开启学术旅程。课程安排紧张,研一的课程量尤其丰富。
深圳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中心简介
1、成立于1987年的深圳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是一家财政核拨的正处级事业单位,隶属于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作为专业技术服务的先锋,中心专注于社会公益事业,致力于为政府部门和企业提供科技领域的专业支持。
2、简介:深圳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成立于1987年,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财政核拨正处级事业单位,隶属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3、中心一般的主要服务内容有: 为政府、社会和企业的科技活动提供科技评估和科技招投标服务。接受委托开展科技项目的立项筛选、投融资及可行性论证、项目验收与绩效考评以及项目申报评奖等科技评估、咨询服务。 承担全省科技成果登记、科技奖励项目申报、技术合同登记及各类技术培训和管理咨询培训工作。
深圳大项目有哪些项目
深圳的大项目包括多个领域,如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等。
深圳大项目包括: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项目。该项目集办公、商业、文化等多功能于一体,是深圳市标志性的城市更新项目之一。光明科学城项目。这是深圳市发展科技产业的重要基地,致力于打造一个科学氛围浓厚的创新区域。深圳国际会展中心项目。
深圳的大项目包括: 华为全球总部项目。作为全球领先的通信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华为在深圳设立全球总部,该项目涵盖了研发、数据中心、办公等多个领域,是深圳科技发展的代表性项目之一。 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项目。这是一个集办公、商业、文化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项目。
深圳的大项目有多个,涵盖科技、金融、基础设施等领域。科技大项目 深圳作为中国的科技创新之都,拥有众多大型科技项目。其中,华为全球总部项目是深圳科技领域的代表性项目之一。此外,腾讯企鹅岛项目也在深圳落地,该项目涵盖了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个领域。
深圳有哪些众创空间
1、创客空间:创客空间是深圳较早成立的众创空间之一,它为创业者提供了一个开放的物理空间,包括硬件工具、设计软件等资源,帮助创客实现创意制作和项目开发。该空间致力于激发创意,连接技术与创业,为初创企业和团队提供成长支持。深圳湾创业广场:深圳湾创业广场是深圳市政府主导打造的创业孵化平台。
2、柴火创客空间,以硬件创新为核心,致力于推动科技与创意的结合。这里聚集了许多热衷于硬件创新和制作的创业者,他们可以在这里共享资源、交流想法,进行硬件技术的研发和创业实践。前海创新创业长廊人才创智空间创业基地创客空间及智能制造加速基地众创空间,是深圳市前海地区的重要众创空间之一。
3、深圳有许多联合办公空间,如腾讯众创空间、深圳湾创业投资联合办公空间、海归创业联合办公空间等。这些联合办公空间为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资源共享平台。详细解释 腾讯众创空间:这是由腾讯公司发起的联合办公空间,为初创企业和团队提供了一站式的创业服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交流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当前包括多个联合基金和专项项目,如“广东联合基金”、“石油化工联合基金”等。
国际合作研究、交流项目支持与国外科研人员合作开展研究和交流,提供多种亲民的申请机会,强度从几万到几百万不等,部分项目不受2项限项约束。外国学者项目面向外籍学者,分为青年学者、优秀学者、资深学者三个层次,提供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的研究和交流机会。
据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决定对4个新的合作研究项目进行资助,新一批合作研究项目内容包括对珠江口有机物高污染区问题的研究、澳门市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控制策略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有关负责人同澳门大学负责人就如何扩大和发展现有合作关系并使之制度化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项目获得资助后,甲方和乙方根据各自承担的项目经费额度,分别制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及“预算说明书”,并按此预算方案进行资金分配。 间接经费的数额原则上应由双方直接经费扣除仪器设备购置费后各自乘以相同比例后计算得出,计算比例依据“资金办法”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