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约6.8亿!科技部发布“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
科技部重大举措!8亿经费启动2024年度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申报/ 为推动国际科技合作的深入发展,科技部依据国发〔2014〕64号文件精神,日前正式发布了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的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以下是关键信息,为科研机构和团队提供了清晰的路径和要求。
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办公室是中国政府于2001年设立的国家级科技计划,其目标是通过整合国内产学研力量,开展广泛深入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这一计划旨在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共同推动全人类科技进步。
专项经费的管理由财政部和科技部共同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由科技部承担。
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介绍
《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于2007年12月19日由财政部、科技部以财教〔2007〕428号印发。该《办法》 分总则、支持重点和开支范围、申请和立项、预算编制和审批、预算执行、合作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监督检查、附则8章40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规定,科技部将结合财务审计和验收,建立科研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以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第三十六至三十七条强调了承诺和信用管理机制,项目相关人员在预算申报时需签署承诺书,保证信息真实,违反承诺将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科技部会对相关方的信誉度进行记录。
在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的管理中,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被视为关键环节。首先,遵循的是平等互利、尊重协议与信守承诺的原则,确保在国际法律框架内进行合作(第二十七条)。
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的申请和立项遵循严格的规定。首先,申请单位必须经过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际科技合作或科技主管部门,以及地方省级科技厅(委、局)的推荐。推荐条件包括: 项目单位与外方合作单位有稳固的合作基础,并已签订合作协议或意向书,显示出双方的信任与合作意愿。
根据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第四章,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批过程严谨细致。第十二条规定,接到科技部预算通知后,项目申请单位需组织财务部门与项目负责人共同进行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并提交至科技部。第十三条强调预算编制需遵循合理性原则,包括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
第十八条 专项经费的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项目预算总额调整,应当按程序报科技部审核、财政部批准。
科技经费的使用范围不包括
1、科技经费的使用范围不包括如下: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设备费: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租赁外单位设备。
2、科技经费的使用范围:科技经费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这些投入有助于推动科技进步,提升国家竞争力,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科技经费的重要性:科技经费在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科技三项费用列支范围 科技三项费用列支范围包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技术或专利购买费、计划管理费。 (一)项目研究开发经费,指科技项目确立后,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支出,包括与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协作研究开发支出。
4、科研经费泛指各种用于发展科学技术事业而支出的费用。科研经费通常由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基金会等通过委托方式或者对申请报告的筛选来分配,用于解决特定的科学和技术问题。